科學鑑定,堪稱犯罪偵查的王牌,其信賴度正遭受動搖。起因於佐賀縣警科學搜查研究所(科搜研)爆發的造假事件。一名遭懲戒免職的前職員,長達八年時間,虛報「DNA型不検出」(未檢出)等不實報告。此事件的餘波,已擴散至法庭。

此問題於2024年10月曝光。科搜研前主查冨永剛弘被告(43歲),被指控偽造實際並未執行的鑑定報告。佐賀地檢於26年2月,以偽造有價公文書及行使、湮滅證據等罪嫌,將其在宅起訴(不起訴處分後,經檢察官同意,被告可於住處接受偵查)。

本月4日,警察廳公布的特別監察結果顯示,自15年7月起,該名前主查單獨執行的全部643件鑑定中,約有四成,即239件被認定為不當鑑定。

雖然警方表示,並未發生誤認嫌疑人等可能導致冤獄的案例,但有37件案件,其對搜查是否造成影響,至今仍不明朗。

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的立證,只要法官「採納」供述內容、鑑定結果等證據文件,檢察官僅需在法庭上口頭說明其概要即可。

然而,在弊案曝光後,佐賀縣律師會負責追究鑑定弊案的專案小組主席出口聰一郎律師指出:「過去,律師們也信賴科學鑑定的結果,甚至曾說服否認指控的被告。但現在我們知道,科學鑑定已成為一個『黑盒子』,存在人為操作的可能性。」

根據朝日新聞的採訪,在縣警公布弊案的25年9月至26年6月期間,至少有5件在佐賀地方法院及各地方法院支部審理的案件中,辯護方以「無法信賴」等理由,對鑑定證據表示不同意。

若辯護方不同意鑑定結果的證據調查,檢察官就必須尋求其他方式進行立證。

檢察官提出的下一步對策,是讓執行鑑定的科搜研職員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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