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縣自9月起,針對「熊出沒警報」的發布標準進行了修訂。過去,連熊的種類尚不明確的目擊情報也會被納入發布判斷的材料,但現在已修改了運用方式,透過嚴格標準,避免引起縣民無謂的恐慌。
縣內的熊出沒警報自2007年開始實施,至今已發布15次。發布標準為符合以下任一情況:(1)在同一地區10天內有5天以上出現熊的蹤跡,且有危害人身的可能性;(2)已發生人身傷害事件;(3)頻繁出現在人煙地區,且市町要求發布警報。此次修訂並未改變這些標準。
在新的修訂中,僅將具備熊的影像、足跡、排遺等痕跡,且被判斷為高可信度的目擊情報作為發布的根據。「看到熊從車輛往山裡移動」、「看到疑似熊的動物」等不確定的情報將不被採用,並會嚴格篩選。
此外,也檢討了發布地區的範圍。過去,下關市或山口市等地區會將「市區」視為一個整體,但今後將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由各市町判斷,以「中學校區」或「支所單位」進行更細緻的設定。
根據縣自然保護課的數據,2024年度關於熊的目擊情報共有799件,創下歷史新高,並發布了4次警報。隨著進入與熊遭遇可能性增加的季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發布警報的根據有所改變,但今後若在民宅周邊等地發現熊的蹤跡,仍請通報自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