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庫縣西宮市於22日宣布,因一名健康福祉局副主查男性職員(26歲)在勤務時間內,曾185次前往健身房等行為,將其予以懲戒免職處分。
人事課等單位表示,該職員於2022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以個案工作員的身分,向職場謊稱外出訪問身心障礙者設施或醫院等處,實際上卻前往西宮市及神戶市等地的健身房,次數至少達185次。此數據是根據健身房的紀錄推算而得,最多時一個月曾去過10次左右。此事於今年1月,由一名休假中的其他職員在健身房目擊後曝光。該職員於2022年4月任職,據稱他說明「對業務適性有強烈不安,持續待在職場上造成極大壓力」。
據稱,多數情況下他解釋是利用通勤定期票在外出業務途中順道前往健身房。他也有使用公務車,並曾有3次停車費的詐領紀錄。市府依違反地方公務員法(職務專念義務、禁止信用墜落行為)將其處分,並要求返還相當於無實際勤務期間的薪資約56萬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