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拉利駕駛告訴警員他是一名守法公民,但近期以132英里/小時的速度被逮,似乎說明了另一回事。

有些超速被逮的時機很糟,而有些則糟到不行,例如在因另一起極端超速逮捕案獲保釋期間,又被逮到疑似以117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據報導,一名法拉利駕駛在與佛羅里達州警員發生衝突後,就陷入了這種情況。更尷尬的是,他還形容自己是「守法公民」。

奧蘭治郡治安官辦公室發布了9月17日攔查的影片,作為其持續執行佛羅里達州較新的「危險極端超速法」(俗稱「超級超速法」)的一部分。據警員稱,該法拉利在被攔停時的車速為117英里/小時(188公里/小時)。

警方接觸駕駛後,整起攔查變得更加離奇。警方發現該駕駛先前已因另一起超級超速逮捕案獲保釋。這時,該駕駛提出了在當時情況下最不可信的辯詞:「先生,我是一名守法公民。我從未被逮捕過。」此番言論是在他最初承認第一次被捕後不久說出的。

警員迅速指出了明顯的矛盾。駕駛承認了先前的逮捕,但聲稱那次事件中他並未以100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對他來說不幸的是,警員顯然有證據。「我可以給你看你以132英里/小時行駛的截圖,」警官回覆道。所以,至少根據佛羅里達州警方的說法,這次違規不像第一次那麼嚴重。

超級超速法於去年生效,並已引起廣泛關注。該法已導致許多駕駛被逮捕,他們被指控車速超過三位數,或比規定的最高限速快50英里/小時,即使他們的測速結果低於100英里/小時。我們唯一看到警方放過一名車速超過100英里/小時的駕駛的案例,是當警員放過他們的一位同事時。也許這名法拉利駕駛如果想繼續這樣開車,可以設法加入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