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國最高法院於二月裁定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 徵收關稅違憲以來,許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究竟誰才有資格獲得退款?

這些關稅讓汽車製造商(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品牌)損失慘重。裁決一出,各家公司紛紛向政府提起訴訟。但考量到消費者最終承擔了大部分成本,這是否就此打住?Jason Bullock 不這麼認為,這也是他起訴福特汽車,要求分得一部分即將退還給該汽車製造商的關稅的原因。

根據訴訟內容,在最高法院做出裁決後,福特汽車預計將從聯邦政府收回 13 億美元。Bullock 於二月購買了一輛 Mach-E,當時裁決尚未公布,訴訟指出,他因此被迫支付了比原本更高的價格。

他的法律團隊的論點相當簡單。雖然福特汽車是向美國政府支付關稅的實體,但至少有一部分關稅的負擔落在了消費者身上,他們被迫為車輛支付了虛高的價格。因此,他們應該獲得一部分退款——並非全部,但應有部分。

訴訟認為,否則福特汽車將在交易中兩頭獲利——首先由幫助公司承擔不斷上漲成本的消費者支付,然後在獲得政府退款時再次獲利。而消費者卻一無所獲。

關稅的影響體現在不斷上漲的標價以及更高的不可協商的運費和貨運費用中。根據《底特律新聞》報導,福特汽車並非唯一一家遭到消費者訴訟的公司。亞馬遜、好市多和 Nike 都已面臨類似的訴訟。未來可能有更多汽車製造商步上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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