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獲得高額配息」等名義,未經註冊販售海外金融商品,並逮捕了該投資公司代理店的實質經營者等人的事件中,從該投資公司收受了違法的招攬報酬,並偽裝成正當利息的實質經營者等2人,因違反組織犯罪處罰法遭到逮捕。該公司被認為非法吸金約870億日圓,警視廳正調查其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