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社會福祉法人「GLOW」前理事長,涉及對前職員的性侵害問題,受害女性接受了朝日新聞的採訪。女性以性侵害為由,對前理事長及法人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並於去年4月獲得判決確定,但至今仍未收到前理事長的道歉。女性要求法人進行道歉及重新調查。
至今仍未收到前理事長的道歉。我不想接受形式上的道歉,那樣很屈辱,但我認為有必要進行誠懇的道歉並負起對社會的說明責任。
—— 收到判決後,GLOW設置了外部評價委員會,並於去年12月公布了報告書。讀後感想如何?
報告書沒有聽取我們原告的陳述,很不充分。也沒有反映前同事們的聲音,令人失望。我覺得如果不聽取更多受害者和當時知情者的意見,就無法看清實際情況,也無法從根本上防止事件再次發生。
得知本案的外部評價委員會在未聽取受害當事人的陳述的情況下就製作了報告書,我感到非常驚訝。報告書已刊載於GLOW的網站上。委員會表示,由於方針是「事實認定依據確定判決的事實認定」,因此沒有進行當事人的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