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陳朗昇上訴被駁回,需入獄服刑五天。
現年45歲的陳朗昇,在近四年前的一次截查程序中,拒絕向警方出示其身份證。
副按察司黃思麗週五在高等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並下令他立即入獄。
陳朗昇於2023年被判處五天監禁,當時裁判官裁定他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及一項阻礙公務人員罪名成立。
這位資深記者週五身穿印有「新聞自由」字樣的黑色T恤出庭,他於2021年至2024年間擔任記協主席。
一些出席聆訊的公眾人士高呼支持,並在懲教署人員押送他離開法庭時,叮囑他保重身體。
陳朗昇的律師表示,其客戶將考慮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