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在打擊青少年犯罪的行動中逮捕了16人,被捕者中包括一名13歲男童,他與一宗涉及約4,000港元(510美元)贓物的盜竊案有關。
警方新界南總區指揮部周日表示,被捕者年齡介於13至39歲,其中有11名青少年。他們因涉嫌擾亂秩序、持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藥物、詐騙及襲擊等多項罪行而被捕。
「我們一直關注青少年犯罪問題,並將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此類罪行。」總督察黃志騰表示。
「我呼籲年輕人不要因為一時的惡作劇或同儕壓力而違法,因為年輕不懂事不能作為犯罪的藉口。」
被捕者包括葵青區的九人,其中最年輕的為14歲。警方還查獲了懷疑的依託咪酯電子煙彈、一部電子煙裝置及91顆尼古丁彈,總價值約5,100港元。
兩名分別14歲及15歲的男童也在葵涌廣場被捕。警方在他們身上發現了包括金屬單車座位桿在內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