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旨在重新審視刑事審判的再審制度,一名在福井女子中學生殺害事件中失去親人的家屬,於14日在參議院法務委員會上,以犯罪被害人家屬的立場,呼籲儘早救濟冤案被害人。再審無罪事件的家屬公開表達心聲,實屬罕見。
此事件中,因殺人罪服刑的前川彰司先生(61歲)於去年夏天獲得再審無罪判決。死者高橋智子小姐(當時15歲)的姊姊大橋宏子女士(58歲)表示:「希望不要再出現像前川先生這樣的人。他實在太可憐了,我認為前川先生也是受害者。」
事件發生於1986年3月,前川先生於一年後被逮捕。前川先生始終堅稱無罪,福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然而,二審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判處有期徒刑7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服刑完畢的前川先生於2004年提出第一次再審請求。大橋女士透露當時的心情:「幾十年來,審判都沒有結束,非常痛苦。」
經過第二次再審請求,事件發生39年後,再審無罪判決才確定。檢方在第二次再審請求審理期間,公開了287項證據,其中包含動搖有罪判決的調查報告書。檢方從一審階段起,就將此報告書隱匿了34年。
大橋女士批評法院的判決反覆不定,認為「這是因為檢方沒有好好提出證據」。她說:「直到現在,我一直以為自己恨著無辜的前川先生,這讓我感到非常痛苦和抱歉。」
她訴說道:「將前川先生誣陷為犯人的警察,以及明明有證據證明他不是犯人卻加以隱匿的檢方,都非常惡劣。」並表示:「前川先生和我,我們兩個人都是受害者。」
福井事件若非真凶在海外等特殊情況,公訴時效早已於2001年屆滿。「我希望找到真凶,結束這場事件。這是我的願望。我一心想找到真凶,所以才在這裡訴說。」她說道。
關於福井事件,名古屋高等檢察廳於10日公布了調查結果報告書。報告認定,至少有5名曾參與第一次再審請求審理(2004~14年)的檢察官,知悉導致前川彰司先生再審無罪的調查報告書。報告承認事件有機會提早獲得再審無罪判決,並在文中11次重複了「反省」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