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憲法和美國法律賦予總統的權力,特此發布命令:
第一條 目的與政策
農民和卡車司機是美國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一環。全球柴油供應受限導致價格上漲,而這些關鍵行業尤其受到嚴重打擊。儘管本屆政府已採取歷史性措施確保民眾的燃料可負擔性,但顯然仍需要進一步的臨時性減免。
為此,今日我指示財政部長(以下簡稱「部長」)動用其權力,延後繳納某些柴油稅款的義務,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罰款減免。我也指示農業部長和交通部長協助執行此政策。這項有針對性的行動將直接將資金回饋給美國農民、卡車司機和工人,以支持他們為國家提供的關鍵服務。
第二條 延後繳納特定營業稅義務並提供罰款減免
(a) 在本命令發布之日起五日內,部長應與戰爭部長協商,酌情確定是否依據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7508A 條授權提供減免,包括是否發生了符合條件的事件以及哪些納稅人受到了該事件的影響。如果部長做出這些決定,部長應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延後這些納稅人於 2026 年 10 月 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產生的、依據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4041(a)(1)(A) 條或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4041(b)(1)(B) 條徵收的稅款的繳納。
(b) 依據部長在本條 (a) 款行使權力而延後繳納的金額,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將免除任何罰款、利息、額外金額或附加稅。
(c) 在本命令發布之日起五日內,部長應指示美國國內稅收署宣布,在 2026 年 10 月 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當染色柴油用於或在公路上使用時,將不依據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6715(a)(1) 條或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6715(a)(2) 條處以罰款。該公告也將處理未能按半月繳納該稅款的罰款減免事宜。
第三條 執行指南
部長應發布執行本命令的指南。該指南應確定所提供的具體減免措施及任何相關條件;減免的法律依據、涵蓋的納稅人、個人、地點、行為、負債和截止日期;每個適用期間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遞延稅款必須繳納的日期。
第四條 稅款豁免
部長應探索各種途徑,包括立法,以消除繳納依據本命令第二條部長行使權力而遞延的稅款的義務。
第五條 優先分配燃油合規資源
部長應評估美國國內稅收署應如何分配資源用於檢查車輛油箱和燃油取樣,以涵蓋本命令第二條提供的任何減免期間,並應公開宣布該決定。
第六條 維持美國公路的安全與效率
交通部長應通過聯邦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局局長(以下簡稱「局長」)採取以下措施:
(a) 與州政府、由局長確定的相關行業領導者以及由局長確定的相關勞工組織接觸,鼓勵聯邦政府與這些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安全且迅速的協調,以推進本命令的政策;以及
(b) 繼續執行所有法律規定的合規執法措施,包括審計、檢查和監控計劃。
第七條 促進農民獲得柴油
農業部長應推動本命令的優先事項,包括:
(a) 與農業合作社、農村燃料經銷商、農場供應組織以及由農業部長確定的其他農業利益相關者協調,以確保在高需求地區為其使用提供足夠的染色柴油。
(b) 鼓勵各州採取相應行動,以推進本命令的政策。
第八條 與州政府接觸
白宮州際事務辦公室主任應與各州接觸,以推進本命令的政策,並採取適當行動鼓勵各州根據適用法律,採取與部長在本命令第二條所述的權力行使相符的政策。
第九條 一般規定
(a) 本命令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損害或影響:
(i) 法律授予任何行政部門或機構及其負責人的權力;或
(ii) 管理和預算局局長與預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關的職責。
(b) 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法律,並以撥款的可用性為準。
(c) 本命令無意,也不會,產生任何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利益,可由任何一方依法或衡平法對美國、其部門、機構或實體、其官員、僱員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強制執行。
(d) 本命令的出版費用應由農業部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