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電池回收一直是熱議話題,甚至出現了汽車製造商與回收商之間的大型合作案。這無疑是件好事,因為回收意味著減少電池新原物料的開採,有助於進一步降低電動車的環境影響。然而,僅僅是個好點子並不足以確保電池回收能夠真正普及。這正是科羅拉多州新法案的切入點。

由州長 Jared Polis 上週簽署生效的《電動車電池負責任報廢管理法案》(Promoting Responsible End-of-Life Management of Electric Vehicle Batteries Act),是美國首創的同類法案。根據「憂思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 UCS)的部落格文章解釋,該法案不僅要求在電池無法找到其他用途時必須進行回收,更將責任歸咎於汽車製造商。此外,法案還設定了關鍵電池材料的回收率目標,以及展示回收實際執行情況的報告要求。

該法案首先要求汽車製造商必須回收其持有以及來自第三方報廢的電池組。關鍵在於,這意味著當一輛電動車報廢時,汽車製造商必須免費收集其電池組,並安排回收或二次利用,例如作為固定式儲能設備。車主可以選擇保留電池,但這項規定確保了不再需要的電池不會被隨意丟棄。

對於回收的電池,必須回收 90% 的鎳和鈷,以及 50% 的鋰(後者將於 2031 年提高到 80%),並達到中間階段的「黑漿」(black mass)狀態,這是材料完全分離前的階段。根據 UCS 的說法,這實際上排除了冶煉法,因為冶煉法會產生更高的排放量,但材料回收率卻較低。

汽車製造商還必須向州政府報告回收的電池數量、回收材料的收穫率以及其他指標。新電池也將標記關鍵資訊,如化學成分、容量、有害物質和召回詳情,以協助回收。電池健康資訊也將提供給第三方追蹤,讓使用者能更好地決定是將電池再利用還是回收。

獲取更多電池對於使回收可行至關重要。2021 年,研究公司 Wood Mackenzie 預測,直到 2030 年才會有足夠的二手電池來支持大規模回收,而川普政府政策導致的電動車銷售放緩可能會進一步延遲這一時間點。過去幾年,包括 Audi、BMW、Ford、Toyota 和 Volkswagen 在內的幾家汽車製造商,都與前 Tesla 技術長 JB Straubel 創立的回收公司 Redwood Materials 簽署了回收協議。如果可回收電池的供應量太小,回收材料的數量將無法對新電池生產所需原物料的需求產生顯著影響。

科羅拉多州的法案確保了盡可能多的電池將被納入回收體系。雖然科羅拉多州並非最大的新車市場,但它相當重視電動車,因此隨著更多電動車進入報廢年齡,將會有相當數量的電池組可供回收。報告要求也應該有助於解答回收或再利用的問題,讓相關人員掌握資訊來判斷何者更佳,而不是讓支持回收或再利用的倡導者爭奪相同的電池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