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江別市的公園於2024年10月發生一起大學生長谷知哉(當時20歲)遭集體圍毆後死亡的事件。在起訴的男女6名被告中,被認為是主嫌的當時18歲男性,其陪審員裁判的檢方論告求刑公判於3日在札幌地方法院(審判長高杉昌希)舉行。檢察方以「類例罕見、極其殘虐惡劣的案件」求處無期徒刑,辯護方則主張「被告處於自主難以停止暴行的心理狀態」,並主張處以25年有期徒刑後結束審判。判決將於7日宣判。
檢察方在論告中指出,被告主導了對被害者的暴行及搶劫。針對辯護方的主張,檢方反駁稱「這只是共犯之間營造並強化了那樣的氣氛的結果,僅是加劇了所有人的惡劣程度的因素」。
辯護方在辯論中說明被告的情況,表示「被告的智能障礙及聽力障礙未獲任何適當對應,因而形成了以暴力為行動模式」。並考量到犯案時的年齡,主張「將其與普通成年人一同考量反而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