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及帕運圍標案,因不正受注協調而遭控違反《獨占禁止法》的活動製作公司「FUJI CREATIVE CORPORATION」,東京地方裁判所已判處其罰金 2.5 億日圓的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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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奧運圍標案:活動製作公司遭判罰 2.5 億日圓
東京奧運及帕運圍標案,涉嫌不正受注協調的活動製作公司「FUJI CREATIVE CORPORATION」因違反《獨占禁止法》,遭東京地方法院判處罰金 2.5 億日圓。此判決為該案中首宗針對企業的判決,顯示司法機關對此類不法行為的嚴懲態度,後續發展值得關注。
值得注意此為東京奧運圍標案首宗針對企業的判決,具指標性意義,影響後續調查與企業行為。
原文來源: NHK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