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手縣警於10日宣布,對一名在警察署任職、現年30多歲的男性巡查部長,因其在職務期間對知人女性進行猥褻行為,處以減薪100分之10(為期6個月)的懲戒處分。關於該女性是否為透過職務或搜查認識的知人,縣警表示「無法回答」。

縣警於同日將該巡查部長依不同意猥褻嫌疑,向盛岡地方法院提交書類送檢。該巡查部長已於10日付,自願退休。

根據縣警的說法,該巡查部長於去年11月3日傍晚,駕駛巡邏車前往女性住處,並對其進行了相關行為。之後,在署內值班期間,他透過社群媒體向該女性傳送了數十則訊息。從當天到11月下旬為止,與該女性有「不當交往」。

關於「不當交往」,縣警說明「雖然沒有觸犯法令,但內容足以損害警察的信譽」,但並未具體說明何處構成問題。

縣警解釋,不公開該女性是否為透過警察業務認識的人物,是為了「避免個人身分被特定,並保護其隱私」。

今年1月,該巡查部長向上司諮詢後,事態才因此曝光。之後,該女性提出被害申訴,並最終進行了書類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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