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議會週日批准了一項法案,根據伊朗《Shargh報》的報導,該法案將把與被視為敵對伊斯蘭共和國的媒體(包括美國或以色列媒體以及由兩國資助的媒體)進行訪談及其他形式的溝通定為犯罪行為。
根據這項仍需由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查才能成為法律的法案,與此類媒體進行訪談或參與討論將被禁止,違者將面臨六個月至兩年監禁。
與其他外國媒體進行訪談需要通知情報部,而與外國大使館、外國組織辦事處或其他非伊朗機構聯繫,若未經通知並獲得外交部書面許可,則將面臨罰款及剝奪部分社會權利的懲罰。
該法案還將加重在外国人指示或監督下犯下的經濟犯罪的懲罰,禁止在未獲情報部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國人提供資訊,並限制與未列入批准名單的外國機構進行科學合作。
若政策或立法提案是在外國情報部門的指示下提出,且損害伊朗安全或獨立,將處以最高三十年監禁。相關案件將由革命法院審理。
此舉並非伊朗首次將與外國實體合作定為犯罪。2025年,在與以色列發生為期12天的戰爭後通過的一項法律,對涉嫌與敵對國家合作者施加了更嚴厲的懲罰。
伊朗攝影記者 Yalda Moaiery 本月根據該法被判處15年徒刑,罪名包括接受被視為敵對媒體的訪談,以及向與美國和以色列有關聯的組織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