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江別市於2024年發生的男子大學生遭集體圍毆致死案,檢察官於11日在札幌地方法院(裁判長:高杉昌希)的陪審員裁判中,對當時18歲的被告求處20年有期徒刑。
被告男性以及於5日遭求處無期徒刑的川村葉音被告(21歲)等3人,目前正分別進行審判,3人的判決將於25日一併宣判。
檢察官在論告時,考量到辯護方主張被告處於從屬地位,仍嚴厲批評被告「是出於自己的想法進行了施暴與脅迫」。「被告嘲笑被害人,並喊著『騎士踢』從背後跳踢被害人,煽動了(整體的)施暴行為」。
辯護方則主張,被告的施暴是應主導者的要求而為,且施暴次數僅為3次踢擊等,在「整體超過100次的施暴行為中,其份量是有限的」。並以此為基礎,考量到更生的可能性等因素,主張判處15年有期徒刑為適當。
根據起訴書,被告等人於24年10月,在江別市的公園對長谷知哉先生(當時20歲)施暴致死,並搶奪其皮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