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穆罕默德·菲爾道斯(Muhammad Firdhaus)被判處監禁,並須向男童母親支付133美元的賠償金,男童從此事件中遭受了長期的創傷。
他追趕男童至附近的公車站,當時公車站擠滿了其他幼童。他抓住男童的手臂,並用力地在他兩邊臉頰上各打了一巴掌。
這名男童是他的兒子同學,臉部出現瘀傷,耳朵持續鳴響,更承受了長達數月的心理創傷,迫使他的父母為他更換幼兒園。
施暴者穆罕默德·菲爾道斯·莫赫塔(Muhammad Firdhaus Mokhtar)於週三被判處14週監禁。他也被勒令向受害者母親支付170新加坡元(約133美元)的賠償金,受害者母親當時出庭觀看他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