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人依據美國憲法及法律,包括《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50 U.S.C. 1701 et seq.)(IEEPA)、《國家緊急狀態法》(50 U.S.C. 1601 et seq.)、經修訂的《1974年貿易法》第604條(19 U.S.C. 2483),以及《美國法典》第3編第301條所授予的權力,特此決定並命令:

第一條 背景。2022年3月8日的第14066號行政命令(禁止與俄羅斯聯邦持續破壞烏克蘭主權和領土完整行為有關的特定進口和新投資),擴大了2021年4月15日第14024號行政命令(凍結與俄羅斯聯邦政府特定有害外國活動有關的財產)所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的範圍,納入了俄羅斯聯邦政府針對烏克蘭採取的行動。為應對此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構成的異常和特殊威脅,第14066號行政命令除其他外,禁止進口俄羅斯聯邦產製的特定產品進入美國,包括原油;石油;以及石油燃料、油品及其蒸餾產品。

在2025年8月6日的第14329號行政命令(應對俄羅斯聯邦政府對美國的威脅)中,我認定第14066號行政命令所述的國家緊急狀態仍在持續,且俄羅斯聯邦政府的行動和政策持續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構成異常和特殊的威脅。為應對此威脅,我決定對印度的進口商品徵收額外25%的從價關稅是必要且適當的,當時印度直接或間接進口俄羅斯聯邦的石油。

我已收到高級官員關於印度為應對第14066號行政命令所述國家緊急狀態所做努力的額外資訊和建議。具體而言,印度已承諾停止直接或間接進口俄羅斯聯邦石油,並已表示將向美國採購美國能源產品,且近期已與美國達成一項未來十年擴大國防合作的框架協議。

在審議了這些官員向我提供的資訊和建議後,我已決定,印度已採取重要步驟來應對第14066號行政命令所述的國家緊急狀態,並在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事務上與美國達成充分的協調。因此,我已決定取消根據第14329號行政命令對印度進口商品徵收的額外從價關稅。我認為,此項修改對於應對第14066號行政命令所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是必要且適當的。

第二條 關稅修改。自美國東部標準時間2026年2月7日上午12時01分起,對進入消費或從倉庫提取消費的商品,從印度進口至美國的產品將不再受第14329號行政命令所徵收的額外25%從價關稅的約束。因此,自美國東部標準時間2026年2月7日上午12時01分起,美國協調關稅表(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第99章第III節附註2(z)項以及編號9903.01.84至9903.01.89的標題特此終止。若此命令的執行需要退還已徵收的關稅,退款將根據適用法律及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的標準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條 實施。(a)國務卿應與財政部長、商務部長、國土安全部長、美國貿易代表、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總統經濟政策助理以及總統助理兼貿易與製造業高級顧問協商,並特此授權採取必要行動,包括制定規則和條例,並運用IEEPA授予總統的所有權力來實施本命令。國務卿可根據適用法律,在其部門內重新委派任何這些職能。各行政部門和機構應在其權限範圍內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來執行本命令。

(b)國土安全部長應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協商,確定美國協調關稅表是否需要修改以實施本命令,並可透過在《聯邦公報》上發布通知來進行此類修改。

第四條 監測與建議。商務部長應與國務卿、財政部長以及商務部長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高級官員協調,監測印度是否恢復直接或間接進口俄羅斯聯邦石油(定義見第14329號行政命令第7條)。如果商務部長發現印度已恢復直接或間接進口俄羅斯聯邦石油,國務卿應與財政部長、商務部長、國土安全部長、美國貿易代表、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總統經濟政策助理以及總統助理兼貿易與製造業高級顧問協商,建議我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應對印度採取額外行動,包括是否應重新對印度進口商品徵收額外25%的從價關稅。

第五條 一般規定。(a)本命令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解釋為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影響:

(i)法律授予行政部門或機構,或其負責人的權力;或

(ii)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關於預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的職能。

(b)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法律並取決於撥款的可用性。

(c)本命令無意,也不會,對任何一方對美國、其部門、機構或實體、其官員、僱員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產生任何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可強制執行的實體或程序權利或利益。

(d)本命令的出版費用將由國務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