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化名莎拉(Sarah)的女子,在一次極其精密的投資詐騙中損失了 2 萬英鎊,詐騙手法之高明,讓她花了 17 個月才發現受騙。
她的銀行 Lloyds 最初告知,詐騙申報有 13 個月的時限,因此只願意退還她 1,000 英鎊。然而,在 BBC Radio 4 的 Money Box 節目介入調查後,銀行在一天內便全額退還了她的款項。
英國國家貿易標準局(National Trading Standards)已呼籲緊急檢討這項 13 個月的申報時限規定,以更好地保護「推動式付款詐騙」(push payment scams)的受害者,這種詐騙手法是犯罪者誘騙受害者自行轉帳匯款。
代表銀行發言的英國金融協會(UK Finance)表示,只有極少數案例會超出申報時限,且受害者可以向金融申訴專員服務處(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提出申訴。
這項 13 個月的申報時限規定,是支付系統監管機構(Payment Systems Regulator)於 2024 年 10 月引入的「強制性退款要求」(Mandatory Reimbursement Requirement)的一部分。
該規定指出,推動式付款詐騙的受害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獲得最高 85,000 英鎊的退款,但銀行和支付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最後一筆付款日期後的 13 個月內收到通知。
此規定取代了先前的自願性計畫,旨在統一金融業對詐騙的回應標準,並被一些人形容為改善詐騙受害者保護的「遊戲規則改變者」。
然而,英國國家貿易標準局詐騙團隊負責人 Louise Baxter 表示,這項 13 個月的規定需要被檢討、改革或廢除。「它並未為所有消費者提供免受詐騙和騙局侵害的保護。」她說。
她認為,時限應該從個人意識到資金被盜的那一刻開始計算,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從最後一筆付款的時間點開始計算。
「投資詐騙可能持續很長時間,」她說。「你可能會在付款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因此這將為這些消費者提供額外的保護。」
莎拉在匿名條件下分享了她的故事,她原以為自己進行的是一項道德的社會住宅投資,並在 2024 年 10 月從養老金中取出 2 萬英鎊前,對該公司進行了調查。
「我認為我已經做了所有的盡職調查,我查了公司註冊處(Companies House),查了律師協會(Law Society),我查看了所有的 TrustPilot 評論,」她說。
但直到 2026 年 3 月,她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因此在超過 13 個月的申報時限後才通知銀行。
她說,Lloyds 銀行告知她,一筆在新規生效前支付的 1,000 英鎊將會退還,但另一筆在新規生效後支付的 19,000 英鎊則不會。
「這真的讓我措手不及,」她說。「我完全不了解 13 個月的規定,因為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察覺。如果一般大眾都無法察覺,那他們又該如何察覺呢?」
當 BBC 聯繫 Lloyds 銀行時,銀行表示:「在進一步調查 [莎拉] 的案件,並考慮到她投資詐騙案的具體情況後,我們決定進一步退還她 19,000 英鎊。」
Lloyds 的發言人表示,他們對莎拉作為投資詐騙的受害者「深表同情」。
「投資可以是賺錢的好方法,但前提是與合法、值得信賴的公司進行投資。如果你認為自己是任何詐騙的受害者,立即向你的銀行報案非常重要,」他們補充道。
莎拉告訴 BBC:「我欣喜若狂。我簡直不敢相信,在短短 24 小時內一切都改變了。我原本以為失去了一大筆退休金,現在卻獲得了退款。這太棒了。」
支付系統監管機構告訴 BBC Radio 4 的 Money Box 節目:「我們認識到,一個人可能需要時間才能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尤其是在投資詐騙中。
「退款規定包含 13 個月的申報窗口,我們已向支付公司明確說明了應如何執行此規定。
「我們也期望各公司能適當地支持客戶,並考慮每項申報的個別情況。」
如果詐騙受害者對銀行或支付服務提供者處理其案件的方式不滿意,他們始終可以將案件提交給金融申訴專員服務處(FOS)。
FOS 可以命令銀行向受害者退款最高 455,000 英鎊,且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