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野縣輕井澤町於2016年發生的滑雪巴士事故,造成15名大學生死亡,業務過失致死傷罪的巴士運行公司「イーエスピー」(東京)前社長高橋美作(64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東京高等法院於5月22日作出判決,此判決已確定。截至上訴期限5日,辯護方與檢察方均未提起上訴。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前社員荒井強(57歲)的辯護方已於1日提起上訴。

兩名被告主張「事故無法預見」,要求無罪判決,但高等法院認為事故具有可預見性,並認定兩被告怠於確認事故中死亡的男性駕駛員(當時65歲)的駕駛技術等管理監督責任,因此繼一審長野地方法院(2023年6月)的判決後,再次判處兩名被告實刑。高橋被告於判決隔日辭去社長職務。檢察方求刑均為有期徒刑5年。

罹難者家屬團體「1・15櫻草之會」代表田原義則先生(60歲)表示:「公司經營層的責任確定,對我們家屬團體而言,在致力於追究事故根本原因與防止再發的努力上,可說是重要的結論。」他並表示:「希望這項判決能對全國的巴士公司經營者有所啟發,進而導向安全的巴士運行。」

事故發生於2016年1月15日凌晨1時50分左右,在輕井澤町的國道18號。巴士在彎道處未能順利轉彎,衝落道路旁的懸崖下,造成15人死亡,26人受到重輕傷。

高等法院與一審相同,認定事故原因為駕駛員技術不足,並判斷兩被告在明知駕駛員經驗不足的情況下,卻未充分確認其技術就派予執行業務。由於顯示出明顯輕視安全的態度,因此支持一審的實刑判決,駁回了兩名被告的上訴。【菅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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