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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之差訴訟,仙台高裁亦判「合憲」駁回2月眾院選無效請求
針對2月眾議院選舉因「一票之差」差距最大達2.09倍,違反憲法規定的投票價值平等原則,律師團請求宣告選舉無效的訴訟,仙台高等法院於9日做出「合憲」判決,駁回原告請求。原告為秋田以外東北五縣的18名選民,主張選舉區劃分差距過大且不合理。高院認為差距擴大並非因非自然人口移動因素,且與上次選舉相比差距未顯著擴大,未達違反憲法投票價值平等要求之程度。此為全國16件同類訴訟中,繼其他法院後,再次判決「合憲」。
關注分數 70 此判決涉及憲法解釋與選舉公平性,影響選民權益與政治結構,具高度關注價值。
朝日新聞 6月9日 15:06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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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
針對2月眾議院選舉因「一票之差」差距最大達2.09倍,違反憲法規定投票價值平等的訴訟,律師團請求宣告選舉無效的判決於9日在仙台高等法院做出。大嶋洋志裁判長判斷為「合憲」,駁回原告請求。
訴訟的原告為秋田以外東北五縣內的18名有權投票者。訴狀主張,最大差距超過2倍的選舉區劃分缺乏合理性。
高等法院指出,「看不出有因自然人口移動以外因素而擴大差距的情況」,並認為與同樣選舉區劃分的2024年選舉時相比,差距的擴大程度也不顯著,「不能說已達到違反憲法投票價值平等要求的狀態」。
這是律師團在全國14個高等法院及支部提起的16件訴訟之一,迄今為止的判決皆為「合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