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旗損毀罪法案於17日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在執政黨等贊成黨派的多數支持下獲得通過並成立。「保護國民珍惜國旗的情感」是其目的,但憲法學者等指出,此法可能侵害憲法保障的「表現自由」,因此對於其適用可能模糊的擔憂根深蒂固。
該法律的正式名稱為「國旗損毀等處罰相關法律」。該法將處罰以「足以使人產生顯著不快或厭惡情緒的方式」,「公然損毀、移除、玷污」被「社會通念上認為是國旗的實體物」的行為。處罰為兩年以下的拘禁刑或二十萬日圓以下的罰金。法律將於公布後二十天施行。
國旗損毀罪法案由自民黨、日本維新會、國民民主黨、參政黨等四個執政黨與在野黨共同提出。在參議院全體會議的表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