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英國公民與企業已被法律禁止在海外擁有或購買奴隸,但當年仍有385名被奴役者被“轉租”給巴西一家名為聖約翰·德爾雷的英國礦業公司。
儘管英國在全球發起反奴隸制與反跨大西洋奴隸貿易運動,這種做法並不違法,因為奴隸並非被出售,而是被“租賃”——根據1843年《奴隸貿易法》,海外租賃奴隸是被允許的。
租賃期限最長為14年,期滿後奴隸應被釋放,但這並未實現。英國駐巴西大使得知此事後,因缺乏證據選擇視而不見。
直到30多年後,一位巴西廢奴主義者揭露此事,123名倖存者才於1879年獲釋,但大多數奴隸已死於囚禁中。
歷史學家約瑟夫·穆爾赫恩表示,這是英國在巴西非法奴役中最臭名昭著的案例之一,也是英國1833年廢奴法案後,英國公民與企業在拉丁美洲最大國家巴西繼續從奴隸制中獲利半個世紀的明顯象徵。
穆爾赫恩指出,英國與巴西奴隸制的聯繫常被忽視。他的新書《英國與巴西奴隸制的糾葛——另一帝國的商業、信貸與共謀,約1822–1888年》揭示了這段歷史。
他說,英國人對本國奴隸制參與的認識幾乎是一種自我讚揚的敘事,好像英國是奴隸貿易與奴隸制終結的道德仲裁者,儘管事實上英國是奴隸貿易中最大國家之一。
1831年,在英國強大壓力下,巴西禁止非洲奴隸的販運。新法實施約五年後被廣泛忽視,因而被稱為“給英國人看的法律”,成為形容僅為表面措施的成語。
穆爾赫恩的研究指出,英國商人在巴西供應商品與長期信貸,使新興奴隸販子得以非法運作。英國駐巴西官員及倫敦上級都清楚英國商業利益與巴西奴隸貿易的複雜關係。
奴隸貿易直到1850年才真正結束,這同樣是在英國壓力下通過的新法,但自1831年起約有75萬非洲人被非法帶入巴西。
穆爾赫恩在杜倫大學歷史系的早期研究揭示,英國銀行如何從巴西奴隸制中獲利。
英國金融機構將奴隸視為貸款與抵押的“擔保資產”。當債務人違約,銀行便強制拍賣以收回資金。1878年里約熱內盧的一次拍賣中,一位22歲母親凱塔娜被迫與3歲兒子皮奧分離。
書中還收錄了1848至1849年英國外交部委託編制的罕見“人口普查”,列出所有在巴西擁有奴隸的英國“臣民”。
儘管資料有低報,文件記錄英國利益持有的奴隸達3445人,其中超過一半屬於如聖約翰·德爾雷等礦業公司,該公司直到1985年才關閉。
這起奴隸租賃醜聞由著名巴西廢奴主義者若奎姆·納布科揭露,被視為促使巴西於1888年廢奴的重要事件,巴西也是美洲最後一個廢除奴隸制的國家。
雖然大多數英國人持有的奴隸屬於企業,但許多小商人也涉入其中,包括一家酒館老闆。
穆爾赫恩說:“甚至一些最貧窮的英國移民也擁有奴隸。”他在書中駁斥當時流傳的英國人是“仁慈主人”的神話。
他寫道:“對奴隸的待遇分析,包括非法奴役、身體暴力與性侵行為,迅速打破了這一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