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電力公司於8日宣布,其法務部門的一名員工在未經法官許可的情況下,於公司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庭上進行了錄音。公司表示,該行為的目的是為了製作公司內部的報告書。

關於具體的訴訟案件、進行無端錄音的法院、以及錄音員工的性別與年齡等資訊,公司公關部表示「因行為者將被特定,故無法公開」。

民事訴訟規則禁止未經審判長許可的錄音。今年3月底,公司內部有人提出質疑,隨後公司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訪談調查。結果顯示,法務部門的員工承認了錄音行為。

該員工回答錄音的時期「最晚不晚於2004年1月」,並表示「當時已認知到法庭內禁止錄音。這是為了製作迅速且準確的報告書」。

公司稱,錄音資料在報告書製作完成後已全數刪除,並未確認有來自上司的指示。公司表示「我們嚴肅看待此違反法令的不當行為,並向所有相關人士致歉」。公司將徹底實施再發防止對策,並表示「關於行為者的處分等,今後將依據公司規定進行適當判斷」(公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