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於富山市發生的交番(派出所)襲擊事件,造成一名警官與一名警衛死亡,被控強盜殺人等罪的被告島津慧大(29歲,前自衛官)的發回重審裁判員審判,已確定將於10月5日在富山地方法院進行首次開庭。地方法院於7月3日公布此消息。判決預定於12月8日作出。

島津被告被指控於2018年6月,在富山市的奧田交番附近,持刀殺害了當時46歲的警部補稻泉健一,並使用警部補的手槍射殺了在附近小學的當時68歲警衛中村信一等人。2021年,一審的富山地方法院以殺人罪及竊盜罪判處島津被告無期徒刑(求刑為死刑)。

二審的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以應以強盜殺人罪的成立為前提進行審理為由,將案件發回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於2024年駁回被告方的上訴,案件將再次於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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