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認為「非二元性別」(Non-binary)的50多歲人士,因其戶籍記載為「長女」而尋求更改為不標示性別的稱謂。大阪高等法院裁定,現行戶籍法不承認性別二元以外的記載方式,已牴觸憲法第14條關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應予修正。

這項裁定於5月8日做出。法院認為,戶籍作為社會的基本基礎設施應予承認,「具體的制度整備應透過國會立法過程來完成」,並因此駁回了抗告。

提出抗告的是一位以京都府為本籍地的50多歲人士,其性別認同無法被歸類為男性或女性的二元(Binary)範疇。該人士出生時被登記為女性,戶籍上與親生父母的關係欄記載為「長女」。然而,該人士主張「希望保障不被當作男性也不被當作女性對待的權利」,因此尋求將戶籍記載訂正為不標示性別的稱謂,例如「長子」或「子」。

法院的裁定提及了允許性別變更的《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和《LGBT理解增進法》等相關法律。法院指出,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直接關聯到個人的品格和存在本身,因此能夠依據性別認同獲得法律上的性別對待,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利益」。進一步指出,現行戶籍法施行規則未能為不符合男性或女性性別認同者的存在預設表示方式,這與《LGBT理解增進法》的基本理念相悖,並在非二元性別者與其他跨性別者之間造成了無法忽視的待遇差異。法院認為,這種現狀「牴觸了規定平等原則的憲法第14條第1項之精神,處於應予修正的狀態」,並判斷「應為其開闢符合性別認同的訂正途徑是相當的」。

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大阪高裁:戶籍法「長女」記載違憲,應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