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務大臣平口洋於21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已於同日上午在大阪拘留所對2009年在大阪市此花區一家彈珠店縱火殺害5人、並因殺人等罪名被判處死刑定讞的高見素直死刑犯(58歲)執行了死刑。這是自25年6月以來,時隔1年2個月再次執行死刑,也是高市政權下的首次。
平口法務大臣指出:「這是經過周詳計畫與準備,對不特定多數人意圖放火燒死的極其殘虐的犯行。奪走5條無辜的生命,造成了過於重大的結果,也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衝擊與恐懼感。」他並表示:「在經過再三審慎的檢討後,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據悉,他於18日簽署了執行命令書。
根據確定判決,高見死刑犯於09年7月5日,在自家附近的彈珠店潑灑汽油縱火,造成4名顧客和1名員工燒死,並導致10人受輕重傷。他在事件隔天自首並被逮捕。
辯護律師在公審中主張:「受到妄想的影響,責任能力是有限的。」然而,11年的一審(大阪地方法院)判決和13年的二審(大阪高等法院)判決均認定其負有完全責任能力。2016年的最高法院判決也維持原判,認為「犯嫌在考慮符合期望的就業和未來生活而持續活動的同時,以對現狀的不滿為動機而決意犯行,妄想的影響並不大。」
辯護律師也主張:「絞首刑違反了禁止殘虐刑罰的憲法第36條。」一審、二審及最高法院均判決合憲。一審由陪審團審判進行,這是首次將絞首刑的意見納入市民意見的案例。
關於絞首刑的執行方式,平口法務大臣引用了1959年最高法院大法庭判決「與其他方法相比,沒有特別在人道上顯得殘虐的理由」,並說明「法務省也持相同看法。」他並表示:「沒有特別考慮要檢討死刑執行方式的相關事宜。」
法務省於25年6月,對17年在神奈川縣座間市殺害9人、並因強盜及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名被判處死刑定讞的白石隆浩死刑犯執行了死刑。這是自1998年11月開始公布死刑執行事實與人數以來,間隔最長的2年11個月的執行。
隨著對高見死刑犯的執行,確定死刑犯人數降至100人。其中有43人正在請求再審。
關於死刑制度,由井田良中央大學名譽教授擔任座長的「思考日本死刑制度懇談會」於24年提出建言,指出現行制度和運用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並建議在國會或內閣之下設立會議體進行根本性的檢討。同樣在24年,確定死刑犯袴田巌獲得再審無罪。
當時在彈珠店工作而犧牲的延原麻衣小姐(當時20歲)的父親潔先生(69歲)接受了電話採訪。
他表示,至今仍不明白「為什麼要做那種事」,心情仍未平復。
他提到,女兒並非直接被刺傷等,「是逃避不及的狀況。雖然這麼說有點奇怪,(對高見死刑犯)並沒有太多的憎恨。」
另一方面,為了不讓自己感到痛苦,「平時(盡量)不去想(麻衣的事情)而生活著。」
他哽咽地說:「果然還是希望她能活下來。如果能順利逃脫就好了。」
他是在21日中午左右,透過網路新聞得知死刑執行消息,「說實話,因為太突然了,感到很驚訝。」
他語帶複雜地表示:「雖然他做了那樣的事情,但想像他(死刑犯)在牢房裡度過了10年,突然被告知死刑並死去,這讓人感到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