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縣警因一名20多歲女性巡查與一名10多歲男性巡查,在勤務時間外於警察設施內多次發生性行為,對兩人進行所屬長官注意的處分。此消息由縣警採訪得知。兩人所屬單位並未公開。處分日期為9月11日。兩人於同日付離職。

根據縣警監察課指出,這兩人於8月至9月間,在勤務結束後,於警察設施內多次發生性行為。兩人均為未婚,且無交往關係。是因有同事察覺到「有不當行為」,並向上司報告後才曝光。縣警的詢問中,女性表示「輸給了慾望」,男性則表示「無法克制慾望」。

監察課表示:「將徹底對職員進行指導,並努力防止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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