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市教育委員會於18日宣布,有3件可能符合「霸凌重大事態」標準的案件,卻在最初的調查中被排除在外,現將展開調查。

市教委調查的對象為2013至2023年度共計20件案件。市教委解釋,最初未將這3件案件視為重大事態的原因是「非霸凌因素重疊,霸凌未被視為主因」。

此次調查的契機是2018年某市立高中發生的學生性暴力事件。今年1月,外界發現該事件儘管極有可能符合重大事態的標準,卻未受到市教委的調查。

重新調查自2013年9月《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施行後的暴力事件等案件後,發現有18所學校共計20件可能符合標準的案件。

此次將對這20件案件進行詳細審查。市教委說明,雖然其中有部分案件曾由偵查機關以刑事或觸法事件進行偵辦,但「並未因此而擱置重大事態的認定」。另外17件則認定不符合重大事態的標準。

即使遭受的侵害並未將霸凌視為主因,學校也應在有疑慮的階段就開始與市教委協商。應在連續缺席3至5天等早期階段就向市教委報告並諮詢。即使是偵查機關介入的案件,若符合重大事態的標準,也應在偵查的同時進行調查。相關措施已納入此次的修正內容。

為確保透明度,將在調查開始時公布被害概要,並原則上在調查結束時公開調查報告書。調查結束後,將設置為期一年的防止再發對策檢討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