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視廳於22日宣布,已依據《跟蹤者管制法》,要求位於東京都中央區的一家偵探業者,不得向一名跟蹤女性的男性提供該女性的個人資訊。這是自今年3月施行、允許向第三方要求勿向跟蹤者提供被害者資訊的《跟蹤者管制法》修正案以來,首次適用此規定。

根據警視廳人身安全對策課指出,跟蹤者委託偵探業者調查被害者住處或聯絡方式的案例並不少見。因此,警方呼籲偵探業者提高警覺,「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跟蹤者利用」。

警視廳於4月逮捕了一名網路直播主(42歲),他因在要求與前女友(42歲)復合的信件中進行威脅而被捕,並於5月獲釋後接獲禁止命令。後續搜查發現,該名男性於1月以「解決金錢糾紛」為由委託偵探進行調查,並於3月掌握了該名女性的現居地址。

對此,警視廳於6月4日通知該偵探業者,該名男性有跟蹤的疑慮。實際上,該名男性與女性已於10年前分手,但男性之後仍持續傳送要求復合的訊息。

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警視廳首度依據修法,要求偵探業者勿向跟蹤狂提供被害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