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於週日批准了海關法的修正案,以加強海關查扣仿冒品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品的權力,此舉可能解決美國貿易調查中對該國保護及執行智慧財產權所提出的部分疑慮。
此項變革發生於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年度「301特別報告」將越南列為「優先外國國家」後,於五月啟動對越南智慧財產權制度的301調查。
USTR 提出的擔憂包括廣泛的仿冒行為、邊境執法薄弱、海關主動查扣疑似仿冒品的權力有限,以及對過境越南的商品缺乏類似權力。
修正後的法律將於2027年3月生效,擴大了海關執法條款的範圍,不僅涵蓋進口和出口商品,還包括過境越南的商品,從而擴大了可能受到海關當局干預的貨運範圍。
根據修正案,當權利人提供侵權證據及財務擔保時,海關當局仍保留暫停清關的權力。如果海關官員發現仿冒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明顯跡象,他們也可以主動中止進口、出口或過境商品的清關。
該法律還引入了針對透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商品的新規定,因為越南的跨境網購正在經歷快速增長,其中大部分由中國商家供應。
透過電子商務平台進出口的商品將需要經過海關程序並接受海關監管,同時平台營運商和物流供應商將被要求向海關當局提供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