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月8日,密西西比州圖珀洛,一道改變世界音樂與青年文化的“閃光”降臨這個貧窮的南方小鎮。

這道閃光名叫艾維斯·亞倫·普雷斯利,後來被稱為“搖滾之王”。

從小在教堂聆聽福音音樂,感受黑人靈歌與鄉村音樂的震撼,艾維斯後來搬到孟菲斯,接觸藍調與節奏藍調。在這個白人與黑人文化交匯的地方,他輕鬆跨越種族與音樂類型的界限,將獨特的“聲音”和“節奏”深植於身體之中。

1953年,歷史開始轉動。高中畢業後當卡車司機的艾維斯,為了送給母親一張唱片,拿著積蓄前往太陽唱片公司錄音。

製作人山姆·菲利普斯聽到他的聲音,認為“如果有個白人能像黑人一樣唱歌,我就能成為億萬富翁”,而艾維斯正是他的答案。

隔年,艾維斯受邀錄音,過程一度不順。休息時,他隨興唱起《That's All Right》,隨著搖擺的腰身和節奏,山姆驚呼:“繼續這樣唱!”這一刻,美國深處沉睡的“衝動”爆發了。

甜美顫抖的歌聲,挑逗的腰部動作,充滿野性能量的全身律動,自由且性感的節拍令年輕人瘋狂,大人則感到恐懼,認為他“粗俗”、“危險”,會腐化年輕人。

電視禁止拍攝他的腰以下動作,警方威脅若他動就逮捕,但艾維斯的舞步從未停止,他的節奏象徵著全新時代。

轉投RCA後,艾維斯的《心碎旅館》登上全美冠軍,迅速攀上世界巔峰。

長鬢角、鴨尾髮型、挑釁的眼神,以及從身體深處噴發的壓倒性能量,他成為突破壓抑年代的“自由”象徵。

電影《EPiC/艾維斯·普雷斯利·音樂會》讓這位傳奇在當代重生。

導演巴茲·魯曼發掘1970年代初未公開的影像,結合現場演出、彩排、訪談與家庭影片,深入展現艾維斯的內心世界。

電影開場以莊嚴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響起,宣告艾維斯是美國這個龐大國家孕育出的“神話”。

影片以影像拼貼快速敘述50至60年代的艾維斯。服兵役後成為國家巨星的他,60年代被好萊塢電影吞噬,搖滾靈魂逐漸窒息。

1968年,他自願前往拉斯維加斯,完成戲劇性的音樂回歸。1969年起在拉斯維加斯國際酒店的駐唱演出空前成功,直到1976年共演出超過1100場。

電影聚焦的已非年輕叛逆者,而是承載名聲與孤獨、讚美與批評,作為成熟表演者的艾維斯。

汗水滴落的甜美面容,濕潤的長睫毛,溫柔凝視觀眾,光滑的歌聲與身體深處湧出的節奏,無人能模仿的舞姿。

拉斯維加斯場館每晚擠滿各年齡層觀眾,為他的性感與歌聲瘋狂。

電影不僅呈現“明星”艾維斯,也展現他在彩排室中作為純粹音樂人的一面,與夥伴們全心投入音樂創作。

樂團成員說:“艾維斯有吸引力”,他周圍總有人群聚集,音樂與笑容不斷綻放。

“即使被要求不動,身體也會自動動起來”,“以前是卡車司機,總是坐立不安,危險的傢伙”,“服兵役後改變了嗎?我坐過戰車,那搖晃就像搖滾一樣”,“高中音樂課還當過倒數第一”,“唱福音歌讓我很安心”。

電影中最動人一幕,或許是記者問他“你反對戰爭嗎?”時,他困惑地笑著回答:“我是娛樂者,不能說”,“個人意見呢?”“那也不能說……”

導演魯曼反覆呈現他這句“那也不能說”的沉默,隨即響起《在貧民區》,描繪貧困與暴力的惡性循環,質疑我們是否視而不見。這首歌成為他無法發表政治言論的回應,也如真摯祈禱般觸動人心。

眾所周知,艾維斯未曾海外巡演,因為束縛他的經理人“上校”的緣故。

儘管如此,他在美國這座巨大牢籠中持續歌唱,歌聲跨越國界,感動無數靈魂,成為史上最成功的獨唱藝人。

看完電影後,他輕聲哼唱的鮑勃·迪倫《我將被釋放》在心中迴盪,彷彿是他追求自由靈魂的聲音,持續在心中回響。

艾維斯直到最後,都被內心湧出的節奏推動,作為完美的表演者活著。

這位被全世界愛戴,卻永遠孤獨的男人,將歡愉與悲傷、自由與祈禱,全部烙印在歌聲中。他不僅是搖滾之王,更是撕裂時代、震撼人心的美麗“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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