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城縣古河市一家照護老人保健設施於2020年,發生兩名入住者遭在點滴管路注入空氣殺害的事件。被控殺人等罪名的前職員赤間惠美(40歲)的裁判員審判,預定於7月7日下午1時30分,在水戶地方法院宣判。檢方求處無期徒刑,被告則一貫主張兩起殺人罪無罪。其中一起案件,地方法院先前已取消被告的羈押,此異例的審判過程,其判決備受關注。

根據起訴書等內容,被告被指控於2020年5月,在任職的設施中,以注射器向當時84歲的鈴木喜作先生的點滴管路注入空氣,導致空氣栓塞,血液循環受阻而死亡。同年7月,據稱被告以相同手法殺害了當時76歲的吉田節次先生。

吉田先生死亡的2天後,設施職員聯絡警方。透過遺體司法解剖等,縣警展開搜查。在此過程中,鈴木先生的死亡也浮現了事件性的疑慮。

在公審中,兩名死者是否為他殺的「事件性」,以及假設為他殺,犯人是否為赤間被告的「犯人性」,成為主要爭點。

關於事件性,檢方主張從遺體的CT影像等判斷,兩人的死亡是由於點滴注入空氣所致的他殺,並表示「沒有因其他原因死亡的合理疑慮」。

辯護方則反駁,鈴木先生最初被診斷為心臟衰竭,並未進行司法解剖,而吉田先生體內的氣體量並未達到致死量,因此兩人有可能是病死的可能性。

檢方提出被告為犯人的根據,是目擊證詞。根據檢方的主張,在鈴木先生病情急轉直下約10分鐘前,曾有人目擊被告進出鈴木先生的房間。在吉田先生病情急轉直下的當天,約10分鐘前,也有同事目擊被告進入吉田先生的房間,並在吉田先生身旁操作注射器。

此外,檢方還指出,在吉田先生死亡後發現的注射器上,附著有與吉田先生點滴輸液成分相符,以及與被告DNA型相符的物質。

辯護方主張,所謂被告操作注射器的目擊證詞,並未證實注射器與點滴管路的連接,「並非目擊殺害行為的證詞」。辯方並指出,被告的犯人性缺乏直接證據,「仍有合理疑慮」。

赤間被告在初次公審時否認起訴內容,表示「我沒有注入空氣,也沒有殺人」,並表示「一切保持緘默」,因此未進行被告人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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