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今日通過最終規則及表格修訂,以反映近期通過的《持有外國內部人責任法》(HFIA)之要求,該法將增加對外國私人發行人(FPI)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與交易的透明度。

根據規定,擁有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條註冊的某類股權證券的FPI董事及高級職員,必須自2026年3月18日HFIA法案生效日起,開始披露其在FPI股權證券中的持股及交易情況。

HFIA法案於2025年12月18日通過,修訂了《證券交易法》第16(a)條,要求所有為《證券交易法》報告FPI的董事或高級職員(但不包括持有超過10%任何類股權證券的“10%持有人”)必須以電子方式且以英文提交第16條報告。該法案規定,證券交易委員會必須在法案通過後90天內發布最終規定(或修訂、廢止現有規定)以執行相關修訂。

SEC的最終規則修訂了相關規則與表格,以反映HFIA法案所帶來的變更。

相關採納公告已發布於SEC官方網站,並將刊登於《聯邦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