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組織不法的「公益通報」,卻讓通報者淪為「叛徒」,遭受報復的案例層出不窮。本文將深入探討其真實情況,並思考制度的未來走向。
暴力團的退職強迫、將員工隔離於「驅逐室」、低薪長達30年以上卻仍佔據職位——。
貨運公司「Tonami Transport」(富山縣高岡市)的前員工串岡弘昭先生(79歲),在內部告發了貨運業界的「闇黑聯合壟斷」後,遭受了公司極其惡劣的報復。
本文將聽取他為對抗公司而奮鬥的半生經歷,以及他對現行法規的建言。【採訪・遠藤浩二】
◆我於1970年大學畢業後進入Tonami Transport,在地方營業所擔任營業職務。為了爭取新客戶,我積極推銷低廉的運費和快速的配送服務。
然而,儘管我努力爭取客戶,卻屢屢遭到阻撓。感到疑惑的我,於1973年參加了由大型貨運公司區域負責人組成的「卡車協會岐阜支部」會議。
在那裡,我得知各貨運公司之間達成了一項協議,將運費統一至由運輸省(現國土交通省)核准的最高額。這項協議的基礎是業界一項名為「禁止貨主轉移條款」的規則,禁止公司搶奪其他公司的客戶(貨主),違反者將受到警告或罰款等處罰。
隔年(1974年),我向《讀賣新聞》進行了內部告發,並以「50家公司闇黑協議?」為標題刊登了報導。
——進入公司僅四年就告發公司的不法行為,這絕非易事。是什麼驅使您這麼做?
◆我在大學主修法律,並學習了獨占禁止法。我了解到,在自由經濟體系中,如何確保公平自由的競爭。獨占禁止法可說是經濟領域的憲法。從大學時代起,我就認為聯合壟斷如同體育比賽中的假賽一樣。當我得知貨運業界存在闇黑聯合壟斷時,我明白這明顯違反了獨占禁止法。如果放任這種不法行為不管,受害的將是客戶和全體國民。雖然我前一年才剛結婚,但我無法視而不見。
在公司內部,我也坦承「向報社告發的就是我」,並未隱瞞自己是通報者的身份。
串岡先生表示:「為了糾正不法行為而採取行動,是身為社會人理所當然的責任。」然而,公司對他的回應卻令人難以置信。其詳情將在報導後半部分揭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