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九州市小倉北區一棟公寓發生的造成6名住戶死亡的火災案,被控殺人及現住建造物等縱火罪名的前住戶、無業的井上浩二被告(58歲)的裁判員審判首次公審,於5日在福岡地方法院小倉支部(審判長:三芳純平)展開。井上被告對於起訴內容表示「我沒有關係」。
庭訊預計將全面爭論火災的原因是否為縱火,以及被告是否為犯人。
根據起訴書等內容,井上被告於17年5月7日晚間11點10分左右,從位於小倉北區清水2丁目、木造2層樓公寓「中村莊六」(居住16人,當時14人在家)一樓未上鎖的出入口侵入。他在一樓廁所前,用類似瓦斯噴槍的物品縱火,導致建築物延燒約283平方公尺全毀,並造成6人燒死,另有5人受到重輕傷。
福岡縣警調查現場周邊的監視器,確認到火災發生前不久,一名手持類似瓦斯噴槍的男子騎乘機車來到公寓,並徒步進入公寓內。警方判斷該男子為井上被告,並於火災發生7年後的24年9月逮捕了他。
井上被告在被逮捕當時,因17年5月15日縱火焚燒停放在北九州市八幡東區派出所前的機車等罪名,已遭判有罪並在服刑中。
沒有顯示縱火情況的影像或目擊證詞等直接證據。也沒有DNA或指紋等遺留物,檢方將如何立證成為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