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黨派閥因政治資金派對收入在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中記載不足而遭刑事告發。

在自民黨派閥的政治資金派對回扣事件中,前參議員大野泰正(67歲)因被控在政治資金規正法違反(虛偽記載)方面,未將約5100萬日圓的捐款記載於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東京地方法院於23日判處其罰金60萬日圓(求刑罰金150萬日圓)。法院判斷,在起訴的5年期間中,有4年被判無罪,有罪部分僅限於1年期間的虛偽記載1120萬日圓。

審判長福家康史對於判處無罪的2018年至2021年度收支報告書,提及前議員可能並未確認,並表示「是否存在虛偽記載的認知仍有合理懷疑」。而判處有罪的2022年度...

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自民黨政治獻金案:大野泰正虛偽記載部分有罪,大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