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高校(廣島市)硬式棒球隊因隊員間的「集體暴力」霸凌事件,而中途退出2025年夏季全國高等學校棒球錦標賽。負責調查的第三方委員會委員長、律師那須寬於1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校方最初將此事件定位為學生指導而非霸凌,並對被害的前隊員進行指導的做法。
關於此事件,廣陵高校先前說明,是因為前隊員在宿舍偷吃禁止食用的泡麵,而遭到多名學長個別施暴。然而,5月28日公布的第三方委員會調查報告,認定「發生了多名學長參與的集體暴力行為及威嚇行為」,並評價為「重大人權侵害」。
針對認定為集體暴力的理由,那須委員長指出,前隊員的陳述「關於暴力時的言語具體」,且與前隊員和其他學生之間的對話錄音等「吻合」。另一方面,他認為學長們聲稱在短時間內各自單獨施暴的說法「極不自然」。至於個別毆打的次數等,則表示「由於客觀資料的限制,難以詳細確定」。
此外,那須委員長說明,在事件剛曝光時,校方以「學年度已更換」、「前隊員已轉學」等理由,將關係學生接受的訪談調查及報告資料予以銷毀。
報告書也提到「再發防止是目的」,並表示「雖然朝著(晉級甲子園)一個目標前進很重要,但有時也會出現問題。希望其他學校也能以此為契機進行反思」。
被害學生因在宿舍房間吃泡麵,於去年1月21日被多名學長叫出,遭受包括揮舞球棒的威嚇行為及肢體接觸。22日,又遭受多名學長以集體方式施加的暴力及威嚇行為。
由於客觀資料的不足,難以確定暴行的細節,但其程度已超越單純的告誡或輕微肢體接觸,造成強烈的恐懼和精神痛苦。
前監督曾向被害學生表示,若向日本高中棒球聯盟(高野連)報告,可能會「無法參加對外比賽」。
前監督在棒球隊的影響力極大,若其發言暗示向高野連報告會對球隊不利,學生自然會感到受到壓力而不敢申報被害。
此次暴力行為,對被害學生造成了強烈的恐懼和精神痛苦,甚至讓他深夜獨自逃離宿舍回到家中,顯然是導致其轉學的導火線。
然而,他曾一度返回宿舍並試圖恢復部活動。之後,在聽聞前監督的發言、與加害學生接觸,以及校方保護體制不足的情況下,他再次離開宿舍。從這個過程來看,導致其轉學是暴力事件後,不當處理接踵而至的結果。
特別是前監督的發言,被認為是讓他下定決心認為「學校和球隊都不會保護我」的決定性契機。
暴力行為顯然已超出教育指導的範圍,構成人權侵害,符合《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所定義的「霸凌」。
球隊的目標本應是支持學生成長的教育性目標,但過度的同調壓力將晉級甲子園視為絕對目標。結果,被害學生的生活紀律違規被學長們視為阻礙目標達成之行為,集體心理傾向於排除和制裁,進而產生了私下處罰。
由於外部視角難以進入的封閉組織,被認為是暴力行為的溫床。以畢業生為中心的指導體制長期持續,當時的指導者皆為前監督的學生。他們自身也在類似的指導文化中成長,難以檢視前監督的指導方法、宿舍規則以及上下關係是否符合時代潮流,是否會產生過度的限制或人權侵害。
學校及法人經營層也依賴棒球隊的成績,未能充分監督指導體制。過度重視特定競技成績,導致保護學生安全與人權的組織性控制退居次要地位,這是嚴重的問題。
廣陵高校在2015年制定了「霸凌防止等相關基本方針」。學校在懷疑學長施加暴力、被害學生離家出走的情況發生時,本應啟動霸凌防止委員會,但卻僅以一般的學生指導事件處理。此外,儘管前顧問律師曾建議「這屬於霸凌」,並應向相關機關報告或諮詢,學校卻未予處理。
在初動調查中,事件發生當天僅對加害學生進行了數次詢問,且未設置獨立房間,使得其他學生能夠聽到對話內容。另一方面,對被害學生的詢問不足,儘管家長已申報「集體暴力」,學校卻未進行深入的追加調查,僅以加害學生承認的暴力行為程度為基礎結束了對事實的掌握。作為霸凌事件的初動處理,這是極不恰當的。
向高野連報告時,至少應說明「被害學生方面申報了集體暴力,但事實確認尚未完成」等內容。
即使是導致被害學生轉學的重大事件,初動詢問記錄和加害學生的反省文等卻未妥善保管,這也是一個問題。學校方面解釋稱,因學年度更換或轉學而不再需要,但這些記錄對於向被害學生和家長負責、制定再發防止對策以及事後檢討是不可或缺的。
在第三方委員會的調查過程中,相關資料的存在才被發現,有些甚至是在被外部指出後才提交。這顯示了學校在配合委員會調查以及記錄管理體制兩方面都存在重大問題。
本事件不僅是個別學生的暴力行為,更是棒球隊封閉的指導體制與學校霸凌對應功能失調疊加的結果。再發防止對策不應僅限於單純的提醒或研修,而必須是組織結構本身的改革。
學校法人應設立再發防止推進組織,並在重建棒球隊時,必須排除前監督直接或間接參與部活動。
這並非否定以晉級甲子園為目標的努力本身,但任何競技目標都不能優先於學生的生命、身體和人格權。
學校在誇耀競技成績之前,首先應是學生能夠安心學習、生活和挑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