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旭川市於2024年4月發生一起女子高中生(當時17歲)墜橋溺斃的事件,27日在旭川地方法院進行了涉及殺人等罪名起訴的內田梨瑚(23歲)的裁判員審判。被控共犯的當時19歲女子(已確定判刑23年)出庭作證,詳細陳述了高中生墜落前後的狀況以及她自身的責任。
內田被告在25日首次公審時,否認殺意,並表示「(高中生)並非由我推落橋下」。辯護律師則說明,內田被告將高中生留在橋上後離開,並將手機和金錢留在現場,認為高中生會自行聯絡回家。
對此,該女子在檢察官的證人訊問中表示「(內田被告)並沒有留下手機或金錢」。
當天,檢察官、辯護律師和法官三方對該女子進行了訊問。綜合該女子的證詞,高中生第二次被坐在欄杆上時,起初背對著河流,但被內田被告抬起腳,使其身體面向河流。當內田被告和該女子同時向河邊推擠時,高中生站到了欄杆外側突出的部分,張開雙手抓住欄杆抵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