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卡許·帕特爾(Kash Patel)坦承,該機構正在購買可追蹤民眾行蹤的位置數據。與從手機業者取得的資訊不同,這些數據無需搜查令即可取得,且可用於追蹤任何人。
帕特爾在週三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表示:「我們確實會購買符合憲法和《電子通訊隱私法》的商業上可取得的資訊,這為我們帶來了一些有價值的情報。」
帕特爾並未承諾參議員要求該機構停止購買美國人的位置數據的請求。「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這樣做,是規避第四修正案的令人震驚的手段,」參議員羅恩·懷登(D-OR)在聽證會上說。「鑑於使用人工智慧篩選大量私人資訊,這尤其危險。這就是為什麼國會需要通過我們跨黨派、跨院的法案《政府監管改革法案》的例證。」
最高法院在 2018 年裁定,執法機構需要搜查令才能從手機業者那裡獲取人們的位置數據。透過從私人數據經紀商那裡獲取這些資訊,FBI 可以在無需搜查令的情況下獲取任何它想要的資訊。
情報委員會主席、參議員湯姆·科頓(R-AR)則為 FBI 的數據獲取辯護。「關鍵詞是商業上可取得的,」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