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生物科技公司 Insilico Medicine 利用其電腦模型提出一種有前景的肺纖維化藥物時,該公司在新聞稿中興奮地宣稱,該分子是由其生成式 AI 平台「發現」的。

Insilico 領先眾多公司,利用 AI 快速提出人類可能從未想到的藥物構想,有望加速新療法的開發。如今,AI 模型生成藥物的原子設計,幾乎就像 ChatGPT 寫感謝信一樣容易。

然而,當需要申請保護該新化學結構的關鍵專利時,該公司卻隻字未提 AI。取而代之的是,專利將包括執行長 Alex Zhavoronkov 在內的五名人類列為該藥物的「發明人」。

這種差異點出了智慧財產權法中一個引人入勝的細節。無論 AI 在一項發現中有多麼基礎性的作用,當涉及爭取一項發明的權利時,能夠獲得榮譽的——而且只能是——人類。

美國法院在律師 Ryan Abbott(他是洛杉磯律師事務所 Brown, Neri, Smith & Khan 的合夥人)提起一項義務辯護的試點案件後,得出此結論。該案將一個名為 DABUS 的 AI 列為一種改良型食品容器的發明人,該容器的複雜幾何表面使其能夠良好地傳導熱量且易於堆疊。Abbott 認為,由於沒有人類對該設計做出貢獻,因此應將 AI 列為發明人。

此案可能引發了哲學問題,例如 AI 是否應享有法律權利,或是一個能帶來更好捕鼠器的「靈光一閃」時刻的真正本質是什麼。但在 2022 年,華盛頓特區的一家上訴法院表示,這些「形而上的問題」與重點無關。相反,它指出美國法規將發明人描述為「個人」,其字面意義是人類。

由於機器不是人,它們不能成為發明人。案件終結。

「必須有人類發明人,否則就沒有發明,也沒有專利,」專利律師 Sarah Korman 表示,她現任 Alphabet 旗下、雄心勃勃致力於 AI 療法開發的新創公司 Isomorphic Labs 的首席商務長兼法務長。Korman 在去年的 MIT Technology Review 的 EmTech 會議上發表了上述言論,並補充說,「毫無疑問」,我們的法律將需要演變以跟上 AI 的步伐。

這部分原因在於,沒有人否認 AI 能夠發明事物。未來,它們可能會在越來越少的人類干預下做到這一點。正如美國專利商標局自己承認的那樣,「AI 系統——就像其他工具一樣——可能會執行一些行為,如果這些行為由人類執行,則可能根據我們的法律構成發明。」

相反,未來關鍵的問題可能在於,是否有人類貢獻了足夠的內容可以被列為發明人。Abbott 認為,AI 生成的藥物可能會面臨法律挑戰,因為使專利無效的一種方法是證明其列出的發明人有誤。

Abbott 表示,我們智慧財產權法的宗旨是鼓勵創新。這在美國憲法第一條中就已明確規定,該條款表示應在有限的時間內給予發明人和作者對其思想的專有權利,以「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

目前,美國專利局似乎對使用 AI 採取一種「不問不說」的態度。在拜登政府執政期間,該機構發布了指導方針,以幫助申請人確定人類是否以及何時真正符合 AI 發現的共同發明人資格。但在川普上任後,該機構改變了方向。現在,專利局表示 AI 僅僅是一種工具,就像計算機一樣。無需提及。

您可以肯定,開創性的 AI 藥物公司至少目前會讓人類參與其中,並仔細記錄一切。在 Insilico,Zhavoronkov 表示,人類化學家仍然必須合成藥物、創造變體並在動物身上進行測試。「這就是將被列在專利上的人,」他說。「即使你決定將這個過程完全機器化,包括實驗,也總會有人按下按鈕並提供預算。」

按下按鈕是否算作發明人?Abbott 說這是未來法律案件需要回答的問題。「如果我要求 Claude 治癒癌症,而它做到了呢?」他說。「我認為聲稱我發明了它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