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緩刑期間多次無照駕駛輕型貨車,被控違反道路交通法(無照駕駛)的若本豐嗣被告(52歲),其判決已於8日在札幌地方法院作出。裁判官西功判處其拘禁刑一年(求刑懲役一年六個月)。

判決指出,若本被告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於2025年11月至12月間,在札幌市和小樽市多次駕駛輕型貨車。

若本被告曾於2023年,因行駛中的輕型乘用車脫落的輪胎擊中一名女童的事故,於2025年4月被札幌地方法院依違反汽車駕駛致死傷處罰法(過失駕駛致傷)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當時正處於緩刑期間。

裁判官西指出,「即使是為了籌措賠償金的動機,也無法正當化其行為。這是慣常的犯罪行為,輕視交通法規」,並表示「預計前次判決的緩刑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