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發生於三重縣龜山市新名神高速公路的6人死亡多重事故,被控觸犯汽車駕駛致死傷處罰法(過失駕駛致死)罪名的卡車司機,其初次公審將於10日在津地方法院開庭。被告據稱在駕駛時查看智慧型手機畫面,量刑預計將成為主要爭議點。

根據起訴書等內容,駕駛大型卡車的水谷水都代被告(54歲,居住於廣島縣安藝高田市),於3月20日凌晨2時20分左右,朝廣島方向行駛於新名神高速下行線隧道出口附近。被告在時速約82公里的情況下邊看智慧型手機畫面邊駕駛,在距離前方因塞車而停車的廂型車約9.4公尺處才發現並緊急煞車,但為時已晚而追撞上去。其前方的SUV則因推擠效應撞上另一輛大型拖車。

此事故造成廂型車上居住於靜岡縣袋井市的45歲公司職員男性一家5口,以及SUV駕駛員、居住於埼玉縣草加市的56歲團體職員男性等共計6人死亡。

事發地點當時因前方1公里處有施工而實施車道管制,速限從80公里降至50公里。水谷被告在先前三重縣警的搜查中,曾供稱「邊看智慧型手機邊駕駛」等內容。

搜查相關人士指出,事發當時現場因施工而造成塞車,但水谷被告卻因邊看智慧型手機畫面而分心,導致發現狀況延遲,幾乎未減速就直接撞上。

使用智慧型手機或手機同時駕駛並發生事故的案例,至今仍呈增加趨勢。

根據日本警察廳統計,2025年因使用智慧型手機等裝置而發生的「邊開邊玩手機」事故,包含「死亡」及「重傷以上」的事故共有148件。雖然在2019年修法加重罰則後,事故曾一度減少,但自2020年的67件起,便呈現逐年攀升的趨勢。

2025年的148件事故細項中,26件「死亡事故」裡,有23件是為了觀看影像而使用,3件為通話時發生。「重傷以上」的事故有122件,其中113件是為了觀看影像,9件為通話時發生。

若觀察至2025年的5年間,與智慧型手機等相關的事故中,有91.8%的539件屬於「前方不注意」。

根據日本自動車連盟(JAF)的數據,以時速80公里行駛的車輛,從駕駛者察覺到塞車或人影等障礙物到踩下煞車為止的「空走距離」,加上從踩下煞車到車輛停止為止的「制動距離」,合計所需的實際停止距離約為80公尺。

若從察覺到障礙物到踩下煞車需要1秒的時間,車輛將會再行駛20公尺以上。

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新名神6死事故初審開庭,嚴罰後「邊開邊玩手機」事故仍頻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