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年)第12條第2款「宣布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包括大流行緊急事件」的規定,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在諮詢了已知事件目前發生的締約國後,特此宣布,剛果民主共和國與烏干達發生的邦迪布吉病毒伊波拉疾病,構成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但不符合《國際衛生條例》所定義的大流行緊急事件的標準。

WHO總幹事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和烏干達兩國領導人為控制疫情所展現的承諾與採取果斷行動的決心,以及他們坦誠評估疫情對其他締約國構成的風險,從而使全球社會能夠採取必要的準備行動,表示感謝。

在宣布決定時,WHO總幹事除其他事項外,還審閱了剛果民主共和國和烏干達兩國締約國提供的資訊、科學原則以及現有的科學證據和其他相關資訊;並評估了對人類健康的風險、疾病國際傳播的風險以及對國際交通干擾的風險。

WHO總幹事認為,該事件符合《國際衛生條例》第1條「定義」中對PHEIC的定義標準,原因如下:

1. 該事件因以下原因而屬非同尋常:

2. 該事件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對其他締約國構成公共衛生風險。國際傳播已得到證實,繼從剛果民主共和國旅行後,於5月15日和16日在烏干達坎帕拉報告了兩例確診病例。兩例確診病例均已入住坎帕拉的重症監護室。與剛果民主共和國接壤的鄰國,由於人口流動、貿易和旅行聯繫以及持續的流行病學不確定性,被認為面臨進一步傳播的高風險。

3. 該事件需要國際協調與合作,以了解疫情的範圍,協調監測、預防和應對工作,擴大和加強行動,並確保實施控制措施的能力。

WHO總幹事將根據《國際衛生條例》的規定,盡快召集緊急委員會,以諮詢有關向締約國提出的應對該事件的臨時建議等事項。

WHO的建議列於下文,並將在考慮緊急委員會的建議並發布臨時建議後,酌情進一步完善。

* 該聲明已更新,以提供5月16日在金夏沙報告的一例病例的狀態。

協調與高級別參與

風險溝通與社區參與

醫療機構和照護環境中的感染預防與控制

患者轉診途徑及獲得安全優化重症監護的途徑

醫療對策的研究與開發

邊境衛生、旅行與大型集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