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總統2026年7月20日發布的第11046號公告(對加拿大歧視美國酒類商業行為加徵額外關稅),我認定加拿大透過禁止採購、經銷或零售美國酒類,同時卻未禁止或類似限制其他國家產品,對美國商業構成歧視;此歧視使美國商業相較於其他國家處於不利地位;且加拿大的措施不合理,未對所有外國的相同商品公平實施,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為抵銷加拿大歧視或不合理且不公平地對美國酒類施加措施所造成的美國商業負擔或不利,我依據1930年關稅法第338條(19 U.S.C. 1338)(下稱「第338條」)規定,自2026年8月19日起,對加拿大特定進口商品加徵額外從價關稅。

根據美國總統2026年7月20日發布的第11047號公告(對加拿大歧視美國乳製品商業行為加徵額外關稅),我認定加拿大透過其對美國各類起司實施的關稅配額分配措施,對美國商業構成歧視;此歧視使美國商業相較於其他國家處於不利地位;且加拿大的措施不合理,未對所有外國的相同商品公平實施,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為抵銷加拿大歧視或不合理且不公平地對美國乳製品施加措施所造成的美國商業負擔或不利,我依據第338條規定,自2026年8月19日起,對加拿大特定進口商品加徵額外從價關稅。

根據美國總統2026年7月20日發布的第11048號公告(對加拿大歧視美國汽車商業行為加徵額外關稅),我認定加拿大透過其汽車關稅計畫,對美國商業構成歧視;此歧視使美國商業相較於其他國家處於不利地位;且加拿大的措施不合理,未對所有外國的相同商品公平實施,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為抵銷加拿大歧視或不合理且不公平地對美國汽車及汽車零件出口施加措施所造成的美國商業負擔或不利,我依據第338條規定,自2026年8月19日起,對加拿大特定進口商品加徵額外從價關稅。

我已收到來自資深行政部門官員關於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涉情況的現狀,以及美國與加拿大之間關於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述歧視或措施的談判進展的資訊、意見及建議。根據資深行政部門官員的說法,加拿大已表達致力於消除所涉歧視或不合理且不公平的措施。依據這些官員的意見,鑑於這些談判的進展,公共利益傾向於暫停實施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加徵的額外關稅三天。

在考量了資深行政部門官員向我提供的資訊、意見及建議,以及其他相關資訊及考量後,我判定在此情況下,公共利益要求暫停實施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加徵的額外從價關稅三天。

第338條授權總統,若其判定符合公共利益,可透過指定並宣布額外關稅(不得超過從價百分之五十或其等值),且不得早於總統宣布外國對美國商業構成不合理收費、勒索、規定或限制,且未對所有外國的相同商品公平實施,或實際上歧視美國商業並使其相較於任何外國商業處於不利地位之日起三十天生效,以抵銷外國不公平施加措施或歧視所造成的美國商業負擔或不利。第338條亦授權總統,當總統認為公共利益需要時,可暫停、撤銷、補充或修訂依據第338條發布的任何公告。

經修訂的1974年貿易法第604條(19 U.S.C. 2483)(下稱「第604條」)授權總統,可將影響進口待遇的法規及其下的行動,包括關稅率或任何進口限制的移除、修改、持續或實施,納入美國協調關稅表(HTSUS)。

因此,我,唐納·J·川普,美利堅合眾國總統,依據憲法及美國法律賦予我的權力,包括第338條;美國法典第3編第301條;以及第604條,特此公告如下:

(1) 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加徵的額外從價關稅生效日期為美國東部時間2026年8月22日上午12時01分。因此,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附件二的開頭部分,透過刪除生效日期「2026年8月19日」並插入「2026年8月22日」予以修訂。

(2) 各行政部門及機構(下稱「機構」)的首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獲授權並應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以實施本公告。各機構的首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應立即開始採取步驟以執行本公告,並盡速暫停徵收第11046、11047及11048號公告所加徵的額外從價關稅,以達成本公告之目的。各機構的首長,在符合適用法律(包括美國法典第3編第301條)規定的情況下,可將採取此類適當步驟的權力再委派給機構內部人員。

(3)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局長,在與財政部長、商務部長、美國貿易代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主席以及其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深行政部門官員協商後,應確定是否需要對美國協調關稅表進行任何額外修改以實施本公告,並應透過在《聯邦公報》上發布通知對美國協調關稅表進行此類修改。

(4) 若本公告的實施需要退還已徵收的關稅,退稅應依據適用法律及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的標準程序進行處理。

(5) 以往任何與本公告不一致的公告及行政命令的規定,應在不一致的範圍內被本公告取代。若本公告的任何規定或其適用於任何個人或情況的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則本公告的其餘部分及其規定適用於其他個人或情況的效力不受影響。

為證明此事,本人於公元兩千零二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即美利堅合眾國獨立兩百五十一週年之際,在此簽署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