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地方法院於本月6日,對一名40多歲的男性事務官做出減薪十分之一、為期六個月的懲戒處分,原因是該職員曾發送內容不當的電子郵件給其上司及同事。

據了解,該職員表示其動機是「因為受到上司的指導,以及與同事的人際關係不佳」。

根據地方法院的說法,該職員在2025年4月至10月期間,利用個人智慧型手機及法院配發的職員用電腦,多次向特定職員的上司及同事發送包含誹謗內容的電子郵件。此事因收件人舉報而曝光。該職員表示後悔。

地方法院的所長阿多麻子發表評論表示:「這是損害國民對法院信賴的行為,令人深感遺憾。我們將努力確保職員的服務紀律,並徹底加強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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