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憲法及美國法律賦予總統的權力,特此命令如下:
第一條 目的
數代以來,尋求聯邦政府基本服務的美國民眾,一直被迫遵循以政府結構而非民眾需求為導向的系統。民眾必須瀏覽眾多行政部門及機構的網站,理解複雜的政府術語,頻繁提供相同資訊,並一再向政府證明其身份,而政府可能早已擁有服務所需的資訊。美國人民應享有更好的待遇。
科技的進步現已可能實現民眾與聯邦政府之間一種根本不同的關係,其特點是簡潔、快速、準確、安全且尊重個人。美國創新的精神,不僅能加速科學發現,也能協助美國民眾順利完成與聯邦政府的基本互動。
因此,本命令指示建立 America.gov,作為聯邦政府的統一數位入口,供美國境內每一位尋求聯邦資訊或服務的個人使用。America.gov 不僅僅是另一個網站、搜尋引擎或政府連結目錄。它將是一個安全、智慧且以服務為導向的入口點,個人可透過此入口登入、以淺顯易懂的語言溝通、獲得準確答案,並在授權且技術可行時,完成政府交易,而無需瀏覽多個機構的網站。America.gov 將使聯邦政府能夠處理自身的文書工作,讓美國民眾得以專注於生活。
第二條 政策
美國的政策是:
(a) 為美國境內每一位尋求聯邦資訊或服務的個人,提供一個單一、安全、對話式的入口點,公民可透過此入口發現、存取,並在授權時完成相關的聯邦交易;
(b) 為參與的聯邦數位服務及面向公眾的網站,建立統一的品質、簡潔性、可及性、互通性、安全性、可靠性及設計標準;
(c) 維護各機構對其記錄、系統、法定職責及裁決權的保管與控制權,並確保統一存取聯邦服務不會建立一個關於美國民眾的中央化聯邦記錄系統;
(d) 透過資料最小化、安全認證、可審計授權及符合適用法律的揭露措施,保護個人資訊;
(e) 確保與 America.gov 相關的超級智慧(super intelligence)是準確、可靠且透明的;以及
(f) 保留美國民眾獲取聯邦服務的現有合法方式,包括親自辦理、電話、郵寄及機構專屬的數位服務,使 America.gov 提供一個更佳的選項,但並非唯一的選項。
第三條 定義
「相關服務」(covered services)一詞,係指在 12 個月期間內服務超過 10 萬名用戶,且可線上存取或申請的面向公眾的聯邦服務。此術語不包括美國國稅局提供的稅務申報服務,以及戰爭部及情報界相關單位提供的服務。行政管理和預算局(OMB)局長可透過備忘錄增刪「相關服務」。
第四條 建立 America.gov
總務管理局局長應與國家設計工作室(National Design Studio)局長及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協調,執行以下事項:
(a) 建立並營運 America.gov,作為美國民眾線上存取相關服務的單一入口點;以及
(b) 採取必要步驟,將 Login.gov 與 America.gov 整合,包括使用 Login.gov 作為 America.gov 的認證服務。
第五條 實施 America.gov
(a) 本命令發布日起 90 天內,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應向各機構負責人發布關於本命令實施的備忘錄,內容包括:
(i) 識別其機構內的相關服務;
(ii) 以安全且保護隱私的方式將這些服務的提供與 America.gov 整合,包括使已支援透過 America.gov 平台提供的服務的公開應用程式介面(APIs)、儀表板及數位表單可供使用;
(iii) 根據美國法典第 6 編第 1523(b)(1)(D) 條及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備忘錄 M-26-18 的要求,完成與 Login.gov 的整合;以及
(iv) 持續向總務管理局局長及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提供相關服務的歷史及當前使用與績效數據。
第六條 一般規定
(a) 本命令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損害或影響: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門或機構,或其負責人的權力;或
(ii) 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與預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關的職能。
(b) 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法律,並以撥款的可用性為準。
(c) 本命令無意,亦不產生任何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利益,可由任何一方依法或衡平法對美國、其部門、機構或實體、其官員、員工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強制執行。
(d) 本命令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要求揭露法律禁止的資訊,或授權除原始機構以外的任何人存取該機構維護的關於個人的記錄,除非根據 1974 年隱私法(5 U.S.C. 552a)或其他適用法律的規定。
(e) 本命令的出版費用,由總務管理局承擔。




